人民网
人民网>>828企业服务平台>>金台圆桌

严文:加强保护已达驰名程度的历史人物名称商标

2025年10月31日13:19 | 来源:人民网-828企业服务平台222
小字号

点击播报本文,约

人民网北京10月31日电 (程明辉)《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商标作为知识产权关键内容,融合企业品牌、技术、模式等创新要素,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保护商标即守护企业创新创造。在近日举办的人民网金台圆桌研讨会上,与会嘉宾围绕“保护商标知识产权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展开讨论。

以下是中华商标协会品牌维权工作委员会主任严文在会上发表的主要观点:

历史人物名称类商标兼具商业信誉与民族文化记忆双重属性,保护需先厘清文化公共性与商标专有性的边界。历史人物的事迹、精神是公共文化资源,非商业场景使用应被支持,但商业场景使用不可随意。经营主体合法注册并长期使用,使商标形成稳定指向性后,其专用权应受到严格保护;叙述性引用属正当,非商标权利人的刻意强化识别功能则构成侵权。

对已达驰名程度的历史人物名称商标,需实施更强保护。应依法落实跨类保护,即便侵权产品与核心产品细分领域有差异,也需给予有效保护;加大对恶意侵权的惩处力度,对淡化、丑化商标及攀附商誉的行为强化规制,缩短维权周期以减少权利人损失;对高知名度商标适当宽松混淆可能性认定,存在攀附、弱化显著性可能,即需认定侵权。

当前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问题突出,需构建多方协同大保护生态。行政层面应强化源头审查与过程监管,对已注册的历史人物名称商标加强保护;地方政府应依法行政,助力地方优质品牌的可持续发展;企业需兼顾品牌建设与保护,通过驰名认定强化权益,运用技术手段监测侵权、固定证据;行业协会应开展维权培训,在全社会加强普法,营造诚信竞争环境,破解地域干预等维权障碍。

老字号及历史人物名称商标保护,需平衡商业维权与文化传承。既要通过强化法律保护捍卫企业市场竞争力,遏制“搭便车”等行为,也要守护其文化生命力,让兼具驰名商标与老字号属性的历史人物名称商标,既作为商业品牌发展,又作为文化符号传承,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文化动力。

点击图片浏览本期“金台圆桌”专题

点击图片浏览本期“金台圆桌”专题

(责编:孙爽、闫妍)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